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议价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院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机构及律师承担我院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1家)。
项目预算:27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预评估、后评估等工作;
3、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5、参与我院所有合同会审并提出会审议意见;
6、协助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培训;
7、为处置我院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8、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9、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10、提供最新涉及卫生健康部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信息;
11、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二)申报条件
1、应聘担任我院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10名(含10名)以上律师,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
(2)具有2名以上律师组成的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
(3)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5)主要经营场所在大同市区范围;
(6)不得同时为我院相关业务所涉利益冲突方提供法律服务。
2、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至少5人的律师团队为我院提供法律服务。委派1名医疗法律服务律师常年驻院工作,全年工作时效不少于260天。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高质高效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3)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4)2名律师连续执业时间均在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5)具有为医院提供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和经验,对医院职能和业务工作有较深了解;
(6)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3、以下情况优先考虑:
(1)在省、市律师协会任职;
(2)受聘为市、县区级政府及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3)受聘为各级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员。
(三)申报材料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证明;
(6)律师事务所2020年以来担任医院法律顾问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关工作实例材料;
(7)律师事务所拟指派的团队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团队工作分工、工作经历说明材料;
(8)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遴选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9)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不接受律师个人报名,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方式
(一)申报期限: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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