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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2026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 招标预算:79万元

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2日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DL2026000045 2

.项目名称: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792000.00元

4.最高限价:792000.00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2.本项目分为A、B、C、D、E共计5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的方式,按照包号顺序评审。即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如A包已确定中标的投标人,在其他包的投标将直接按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包同理。所有包组有效供应商均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组作废标处理。
注:

(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2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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