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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数智公司西藏分公司2024年DICT项目合同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招标预算:14万元

2024年SZ西藏分公司DICT项目合同法律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SZ西藏分公司DICT项目合同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JLZB-XZJC-2024001),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2024年SZ西藏分公司DICT项目合同法律服务项目

    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2024年SZ西藏分公司DICT项目合同法律服务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31省公司(含省公司属专业公司、省公司直属单位,MSS组织架构不在对应省公司之下的情况除外)、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持条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含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电领航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中国电信学院,含天翼人才发展、天翼智慧管理咨询公司和上海信息园区运营部等单位)、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家单位计划于2021年10月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上述15家单位在实际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后,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除非上级公司特殊安排之外,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情况。]

  1.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141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1.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可开具或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信誉要求:

1)参选人不得为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

2)参选人与其法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2.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18日至2024110,每日上午0000分至2359分(非工作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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