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采购
(二)采购人(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委托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对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中介服务工作方式、内容、标准、价格及时限
(一)服务工作方式:中介服务单位需指派本单位专职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取得了律师执业证的专职执业律师,并且具备相应的企业法律事务专业知识。法律顾问需每月不定期与采购人指定的联络人联系,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到采购人处处理法律事务。
(二)服务内容:中介服务单位向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顾问服务:
1.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应采购人要求,从法律角度对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分析,提供法律依据;应采购人要求,就甲方经营方案、经营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风险预测,提供可供参考的对策。
2.应采购人要求,草拟修改、审核采购人在经营招投标、工程管理及对外联系等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非诉的重大纠纷。
4.应采购人要求,代理采购人积极追讨债权,出具有关律师函件,获取主张债权的有关证据;
5.代理采购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仲裁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6.提供法律咨询,应采购人要求,就专项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阐明其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
7.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8.提供与采购人有关的法律信息。
9.根据采购人企业情况,就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10.应采购人要求,进行法律讲座;协助采购人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1.采购人所需的其他法律事务服务。
(三)服务标准: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质量,应当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遵循合法、勤勉尽责的原则,确保有关意见和所提供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在服务质量控制上,所符合的规范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5.重庆市律师协会《重庆市律师执业规范》。
(四)采购价格:1.该服务采用采购公告价格即为合同价格,采购价格最高限价为6.5万元/年。
2.中选机构代理采购人进行诉讼、仲裁、申请强制执行、追收欠款等法律事务另行收费。收费按照重庆市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检审合格。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国有企业或行政机关法律服务项目(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二)审查办法
中介机构报名即承诺满足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回避情形。若选取出的中介服务机构不符合采购需求,取消中选资格,纳入诚信管理。
四、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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