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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康健(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国中康健(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8万元

京山、庐山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律师聘请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京山、庐山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律师聘请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京山、庐山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律师聘请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T(采)20260245

1.3采购人:国中康健(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实施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京山、庐山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律师聘请,实际使用单位为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与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签署合同,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单位

服务期

服务地点

01 京山、庐山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律师聘请采购项目 18万元(一审10万元,如有二审8万元) 万元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实际使用范围)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北京、案件审理地和工程所在地

备注

01:京山、庐山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律师聘请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年检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且自领取营业许可之日起已正常执业三年以上;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其代理类似案件的业绩,须提供委托代理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相关执业律师团队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②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所投包次的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6时30分到2026年04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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