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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预算:30万元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选聘《长沙市公路管理规定》(修改)第三方立法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其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选聘《长沙市公路管理规定》(修改)第三方立法服务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选聘《长沙市公路管理规定》(修改)第三方立法服务机构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WINT-CG2026-00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选聘《长沙市公路管理规定》(修改)第三方立法服务机构项目

1项

301,240.00

301,240.0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即同一包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04月11日起至2026年04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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