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案件执行异议法律服务询价函
各供应商:
采购人 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就 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法律服务项目 以 询价 方式组织 采购,邀请各供应商报价。
一、 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壹拾伍 万元。 投标总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实现采购人需求所需的全部费用,且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人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得税等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并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
2. 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行为记录等名单;
3. 供应商应组建两名以上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成员至少两名以上律师应当执业超过 5 年以上且具有建设工程领域丰富的执业经验。
4. 供应商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即存在起诉采购人法律纠纷案件。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选聘 1 家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提供执行异议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案相关法律咨询;协助拟定、审核法律性文件;根据案件情况制作相关诉讼法律文书(如证据目录与清单)、代为出具执行异议法律意见;代为参与执行异议程序;代为与相关方谈判;代为向法院提交相关案例、法律法规,参与执行异议程序各阶段法律服务工作。
3. 服务期限
根据采购人工作进度及时推动案件进程,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执行程序终结之日止。
4. 服务质量要求
参与本项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参与本项工作的人员应诚信守法、客观公正、恪守执业道德,对工作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企业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保密。工作过程中应积极与采购人就形成的各类成果文件和发生的事项进行讨论和沟通。如实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基本情况等资料信息。
5. 费用要求
报价需包含本项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税率)。
四、付款方式
针对本案的法律服务和案件实际情况,采购人采用全风险代理付费模式: 前期不支付任何律师服务费用 ,案件代理服务自委托之日起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执行程序终结止,最终根据法院实际执行结果结算风险代理费。
五、报价说明
1. 竞价方式
供应商通过邮件于指定日期送达且不得更改的价格。
2. 供应商报价信息
含税价及税率、发票类型、报价附件(如适用)。其中报价以人民币(单位:元)填报。
3. 报价附件
供应商报价时需按要求提交盖章资质证明文件(包含执业许可证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等)。
供应商报价时需按要求选择上传本询价函要求的盖章报价函(详见附件 1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2 )、投标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 3 )等材料。
4. 报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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