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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预算:66万元

一、项目需求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供应商应须指派由4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其中,1名律师全面负责团队工作,响应采购单位需求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3名律师合同年度内全程驻点办公提供法律服务(如采购单位需增派驻点律师时,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服从)。

二、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66.18万元/年(含税费)。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一经确认,报价总价作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 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响应报价的必须经总所授权);

3.遵纪守法,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需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不得为现任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递报价材料。

四、服务内容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详见附件1);

五、意向单位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认成交单位(综合评分法),项目参与单位需按照采购需求方案及评分项 (详细参考 附件1、附件2 ) 。

(一)报价单,请综合报价;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声明及承诺函(详见附件4)、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5);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6)。

备注:应答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无需装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采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6年4月10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6年4月15日17点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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