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苏中达科诉九龙高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程序代理律所】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苏中达科诉九龙高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程序代理律所
采购人:
暂无评价
项目成功率:93.05%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重庆市九龙坡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否
所需服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 作为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参加本案一审程序。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案情,并为此目的调查取证;
2. 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 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委托人提出法律上的意见。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其他要求说明: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持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运行规范,业绩优良,有熟悉企业诉讼服务的法律顾问;
3.服务律师须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二)特定资质条件:律师事务所已依法注册成立八年以上(重庆分所成立时间二年以上)。
(三)业绩要求:具有国有企业诉讼服务案例。
(四)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熟悉国有企业诉讼服务的相关要求;须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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