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都市委员会(简称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拟对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人: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
3.采购代理机构:无(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情况
本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6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内控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拟通过公开比选采购方式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组成法律服务团队为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立法项目和重要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修订,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三)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和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表)》;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并支付律师服务费);
(六)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开展法律培训、讲座(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四次)
(七)定期或不定期(年度不少于一次)对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八)参与甲方组织开展的部分重大会展项目的现场服务,了解相关合同的履行情况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九)根据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委托,就有关事项发布律师声明、公告或律师函,完成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通过在成都市贸促会(成都市博览局)网站(http://www.cdccpit.org.cn/)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执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以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名义参加公开比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公开比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成财采〔2017〕26号)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曝光台)、“成都信用”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截至采购评审之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供应商应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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