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拟对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玄材院采【2023】019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无
二、资金情况
资金金额(采购预算):6.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八、报名及投递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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