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总医院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编号:HKWZ23077
三、招标项目性质: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律所应当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许可证书,律所成立至少6年以上。
4、律所委派的律师应当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年限至少6年以上。具备北京市三级及以上医院法律顾问服务的丰富案例。
五、竞争性谈判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下午四点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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