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浚浦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参与项目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已由所属地政府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交浚浦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 2024年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咨询】为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各类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文件审阅】审阅、修改及协助制订采购人日常经营之合同、制度等法律文件;
【函件审阅】起草、签发律师函及审阅、修改各类函件;
【法律意见】日常法律纠纷处理、项目谈判等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案件分析】各类仲裁、诉讼案件参与案情分析,提供初步指导和建议;
【法律培训】以参加例会、研讨会或专题讲座形式为甲方提供法律培训;
【法律资讯】提供国内立法动态、司法资讯,并提出实务建议,参与采购人专项法律研究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常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4)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有良好的执业经历。无不良履约记录,且未因自身原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处罚。
(5)相关合作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业绩;
(6)其他要求:本次询价不接受被中交浚浦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被上级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月3日15时00分至2024年1月5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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