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代理律师选聘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SZXS2024—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一、招标条件
本诉讼案件代理律师选聘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诉讼案件代理律师选聘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诉讼案件代理律师选聘服务采购项目: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03 09:00到2024-0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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