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TQJG20240103FW0020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竞价
采购流程:线上全流程
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项目地址:天健·壹平方英里
资格审查方式:供应商考察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标段/包分类:C-服务 / 法律
采购控制价:300000.0
评审办法:其他
服务期/交货期/工期(天):1200
服务期/交货期/工期说明:具体以合同为准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1-12 2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1-17 2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26 15:30:00
答疑截止时间:2024-01-19 21:00:00
开标时间:2024-01-26 15:30:00
招标/采购范围:因公司业务需要,且《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即将到期,现需招标签订新的《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公开竞价招标内容如下:
1、应发标单位要求,为发标单位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2、就发标单位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3、接受发标单位的委托,代表发标单位与其他单位进行商务谈判、签约活动,参与出席发标单位组织的需要法律意见的会议,主办律师应出具承诺函,承诺至少每半月参加一次发标单位例会,具体参会频率以发标单位通知为准;
4、帮助发标单位草拟、修改、审查各类法律文书和商务合同;
5、应发标单位的要求,举办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帮助发标人员员工学习、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法律讲座主题由发标单位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确定,一般全年讲座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总时长不超过3小时;
6、代表发标单位协调处理相关纠纷,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等;
7、接受发标单位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诉讼、仲裁、复议、申诉等活动,保障甲方诉讼权利和正当合法权益。
8、日常的服务方式为电子邮件、电话等各种非上门方式,上门服务原则上每个月不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4小时。
9、应邀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依特别授权公开陈述委托人的立场。
10、就发标单位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或进行非诉及法院传票为谈话调解的交涉。 此次采购控制价为300000元,服务期三年
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公司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具备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
(2)财务要求:报价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3)经营范围:具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法律服务及相关内容经营范围;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2023年12月)本项目主办律师办理过房地产类或工程类标的额超过6000万的案件不少2个(主办律师需要在裁判文书有署名);
(5)投标人应派不少于5名业务能力强、最低执业年限不低于4年的资深律师共同担任发标单位的法律顾问律师,主要承办律师必须是执业许可证上的负责人,或执业15年以上且每年亲自办理房地产或工程类领域法律实务的执业律师,主办律师应出具承诺函承诺亲自履行发标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并派遣持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接受委托代理诉讼或调解;
(6)主办律师应出具承诺函,承诺至少每半月参加一次发标单位例会,具体参会频率以发标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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