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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说明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聘请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联城联合大厦八楼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草拟、审查、修改采购人及所属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类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协助采购人建立各类合同的格式文本;

    (2)根据采购人业务部门等对顾问律师审核后的合同的反馈意见,进行复审并提出执行参考意见和建议;

    (3)就采购人及所属各企业各项业务、与第三方在经济交往中的谈判、签约等商业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4)帮助采购人制定、修改、完善采购人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包括非经营性制度);

    (5)对采购人及所属各企业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6)根据采购人的需要,供应商指派律师团队人员列席重大会议或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7)不定期为采购人员工提供民法典、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专项培训,提升公司规范管理能力,降低管理的违约成本;

    (8)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为采购人指定对接员工提供法务工作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指导,解答疑问;

    (9)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定期指派团队律师到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与法律相关的事宜;

    (10)定期向采购人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与采购人的最新法律资讯和动态;

    (11)对采购人开发及运营的有关经营模式,出具有关合规性、合法性法律意见;

    (12)为采购人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13)为采购人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一般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1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

    (15)根据一个完整顾问年度的情况,出具法律顾问年终报告;

    (16)采购人交办的其他非专项法律事务,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以签署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应是具备司法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签发的执业许可证书满3年且年审合格、未受过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

    2.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三人以上,专职律师(含合伙人)在十人以上(提供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承诺或相关证明);

    3.主办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执业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谈判能力,能够进行较好的调解、和解工作;

    (3)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的报价要含税且包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9.供应商违反以上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应标资格。

    三、报价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函》;本报价应是询价说明所确定的范围内的全部显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含增值税、食宿交通、劳务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还应满足行业标准;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主办律师及拟指派的坐班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需在年检有效期内)及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无处罚证明;

    4.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7.《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8.服务方案(需包含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9.律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担任过政府、事业单位、国企/央企常年法律顾问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表、委托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业绩表具体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十五章;

    10.主办律师近三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有代理过公司治理、股权转让/回购、物业(房地产、土地)确权或房屋(土地)租赁等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标的金额或价值在3000万元以上)或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案件[需提供业绩表、委托合同关键页、已有裁判文书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和生效法律文书],业绩表具体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十五章。

    11.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

    四、供应商响应须知

    1.供应商投标前应充分了解项目有关情况。

    2.本询价项目实行综合评分法原则。采购人可废除本次询价。同时,无论响应人中标与否,采购人均不承担供应商的文件制作、差旅等所有费用。

    3.本次询价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网上报名后通过的资格初审不代表已经通过最终的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材料为最终的评审依据。

    4.报价文件里须按照报价要求及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对询价文件阅读马虎、误解和漏看等,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我方咨询后,再酌情考虑是否报价)。

    五、询价

    1、询价程序:

    (1)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单位依据文件的规定,从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对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不得进入具体比价程序。

    (2)询价单位就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询价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询价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询价的单位。

    2、询价要求:参加询价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或其他信息。

    六、协议授予

    询价单位采用“能够最大限度满足询价单位要求,并且最终报价合理”的方法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候选或确定成交单位,最终授予合同。

    七、报价流程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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