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发文日期:2023-12-28
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本厅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法律服务
(一)项目内容
1.就本厅商务工作的重大决策、案件、事件提供法律意见或合法性论证,对本厅在行政行为、内部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文书、合同、协议、章程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修改及意见建议;
2.参与本厅组织的重要会议、普法宣传等活动,就会务组织、会议材料等提供服务;
3.提供与本厅工作有关的法律信息等,协助本厅对商务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4.根据本厅工作安排,开通咨询服务热线,面向本省涉外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5.受委托代理参加涉及本厅的行政复议和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对本厅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
6.根据本厅委托和要求,参加重大事件处理或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及项目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于2024 年12月中旬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8.办理本厅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
2024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服务价格
本项服务预算不高于 5 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服务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执业五年以上;
(二)无违法失信和单位经营管理异常的记录:
(三)2016年以来,担任过市级以上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并有显著的工作业绩;
(四)确立由报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具有行政法、民商法专业人才的专门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承办具体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五)具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和能力;
(六)每周派驻一名律师驻场办公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提交材料
(一)报名单位的综合说明;
(二)基本情况: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市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单位工作制度;
(四)涉外法律服务的案例1-2个;
(五)2018年以来获得国家、省荣誉称号的证明,
主要业绩的证明;
(六)专业领域可提供服务的社会资源情况;
(七)服务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和个人业绩资料。
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比选工作安排
报名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月5日17:3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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