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机关2024年综合法律服务的采购
一、预算金额:800,000元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0.近3年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六、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4年1月4日(周四)18: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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