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CYCG2023006877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法律服务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250000.00元,其中:第一包225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50000.00元,其中:第一包22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3.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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