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中心法律顾问服务(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13(05)-F30004
项目名称: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心法律顾问服务(第三次)谈判邀请书( 2023-JL13(05)-F30004)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心法律顾问服务(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13(05)-F30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最高限价 |
1 |
日常服务年费 |
详见谈判文件中第二部分 |
2年 |
重庆市 |
15万元/年 |
2 |
个案代理费 |
详见谈判文件中第二部分 |
2年 |
重庆市 |
1.2万元/件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以上所有服务项目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服务要求内所有服务名称的价格。 3.本项目确认1 家成交供应商。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5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报价供应商需近五年内(截止谈判时间)未被有关征信部门列为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处罚、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需在重庆市主城区,已正式运营5年以上,专职执业律师≥80名,其中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职律师≥20名。(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2.若营业地不在重庆地区的,须在重庆市主城区设有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内的专职执业律师≥50名,其中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职律师≥20名。(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近五年内具备向三甲医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行业处罚情况:近5年内,未被有关征信部门列为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处罚等。
5.需成立不低于5人的稳定团队服务医院,该团队成员需具备处置医疗纠纷争议、经济合同争议、人力资源争议、知识产权争议、工程基建争议的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团队负责人须执业至少10年以上,具备向医疗机构或军队单位或大型综合性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能够根据医院服务需求,调动全律所资源提供综合性服务保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针对医疗纠纷争议、经济合同争议、人力资源争议需确定团队专项工作负责人作为案件主办律师,该专项工作负责人须执业至少10年以上,原则上在服务期限内不得随意调整。(须提供近三年上述三类案件的判决书作为证明材料)
8.除团队负责人和专项工作负责人外,其余成员须执业3年以上,具备案件和项目全程跟进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律师事务所具有完善的保密规定,能针对部队医院实际需求,制定严格的保密方案,保护医院信息安全,并承诺遵守医院相关保密规定(提供承诺函):
(1)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关于部队医院和单位服务的保密办法。
(2)律师事务所有为部队医院和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且5年内未因保密问题被处罚、警告等。
(3)律师事务所为满足此次法律服务需求招标制定的专项保密办法。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 月28日至2024年1月2日,每日上午 8: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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