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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公司制改制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
  • 招标预算:17万元

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法律服务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法律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20231596  

1.3采 购 人: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17万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为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3服务地点: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70%价款;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并出具合格报告后(或完成相关服务事项后),支付剩余30%合同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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