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沁秀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三、项目概况
煤炭资源整合重组期间,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秀公司”)在筹建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能源”)的过程中,受到历史条件和政策调整的双重影响,形成了当时未能及时解决的遗留事项:一是过渡主体太原天地元矿产勘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元公司”)持有的核心资产——探矿权已划转至龙湾能源,但龙湾能源至今未支付探矿权对价,导致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未能妥善捋顺;二是天地元公司作为过渡性主体,在龙湾能源成立后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仅保留主体资格,不仅增加企业管理成本,还有可能引发经营异常等合规性风险。为使上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合理解决,现制定了《龙湾能源历史遗留问题天地元公司处置方案》,通过该方案,一是捋顺相关公司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二是在完成债权债务处置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推进天地元公司注销工作,彻底消除过渡主体存续带来的各类风险。现需聘请第三方律所对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相关协议、制定清算方案、完成清算组工作、配合完成天地元公司注销手续等。
四、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报价单位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应不短于3年。
3、拟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且年检合格,应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
4、报价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专项法律服务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和发票为准。
5、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甲方或乙方合同骑缝章、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6、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7、发票查询结果
本文件中业绩要求提供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须满足下列要求:
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结果
要求:查询结果页面须带有“发票查验明细”和“特别提示”的内容,且有国家税务总局水印。
⑵.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平台查询的结果
要求:查询结果页面须带有“发票详情”的内容。
⑶.发票红冲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验证供应商所附发票及其发票查询结果,发现发票已经“红冲”的,发票按照无效处理。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起至上述遗留事项处置完成。
六、其他否决要求(标星号为否决项)
1、中选单位如果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将被拉入沁秀公司、凤凰山矿黑名单,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形而定。
★2、MAC地址、IP地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地址、IP地址硬件信息有两条及以上相同时,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否决相关供应商。
★3、根据天眼查查询两家及以上存在关联关系的,否决其投标资格。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5日11:30至2026年1月8日11: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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