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罗湖区民政局、区人力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机关事务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2025120497
项目名称:2026年罗湖区民政局、区人力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机关事务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预算金额:5656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详见“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为长期服务/货物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总所与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总所公章),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该项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关键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投标总价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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