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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焦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法律事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法律事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JTP-2025006)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法律事务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1. 项目 概况和范围

1.项目概况和范围

1.1项目概况:

采购人拟聘请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优秀法律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服务,以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合规经营。

1.2 服务内容

为采购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提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股东来函、咨询等事项,为采购人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法协助采购人起草、修改与证券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为采购人提供合规性支持;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制定谈判方案,审查相关法律文件;为采购人在版权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协助采购人处理与政府、客户、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法律事务;为采购人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题知识讲座;协助采购人处理对外的法律事务纠纷;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1.4标段划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提供近3年内服务A股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入库单位。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谈判小组可现场查询)。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2.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 1 4  12 : 30 起至 20261 9  18 : 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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