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专项法律顾问代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专项法律顾问代理采购项目(二次)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专项法律顾问代理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基本概况: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为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专项法律顾问代理服务,结合医院涉诉案件进行相关法律服务或诉讼代理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 预算金额:年度基础服务费:10000元+专项服务费(供应商自行报价)。
2.4 服务期限:一年。
2.5 服务地点: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7.1 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获取采购文件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