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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一中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毕节市第一中学
  • 招标预算:2万元

为推进依法治校建设,规范学校法律事务管理,毕节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 “采购人”)现就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一中学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年度法律顾问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3.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 / 仲裁案件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1)

4.合同期限:三年(采取一年一签,服务费一年一付模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法律服务团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5);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

7.基础报价函:必须按本《磋商文件》“附件4”的格式填写,并盖章,磋商文件基础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并作为第一轮报价,现在进行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二)特殊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拟派服务团队核心律师须具备 5 年以上执业经验,且团队成员均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并应具有教育机构服务经验;

3.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三)关联关系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个工作日(2026年 1月4日至 2026年1月9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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