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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 招标单位: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
  • 招标预算:2.5万元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本项目为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如下

(1)服务要求

1、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我校提出的与我校有关的法律咨询问题,依法提供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对我校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

3、起草、审查、修改我校的业务合同、协议、声明、确认书和其他重要的法律文书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4、应邀列席我校有关会议,对我校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5、根据我校需求,作为主讲人开展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6、应我校需要参加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并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就我校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决策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7、协助我校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纠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如需诉讼另行委托,且需优惠收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8、受我校委托代表我校发表有关法律顾问的声明

9、律所派出的服务律师应当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证及 3年以上执业经验,应当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

10、严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11、办理我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2)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25000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3、合同期限:三年

4、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约定。

注:以上(1)(2)(3)项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满足。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服务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2、报价函;(见附件)

3、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报价文件要求

正本一份,密封递交。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26年1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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