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项法律服务(案件诉讼代理及配套法律支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泸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项法律服务(案件诉讼代理及配套法律支持)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泸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机构为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迎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泸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项法律服务(案件诉讼代理及配套法律支持)项目。
2.2预算金额:约人民币30万元。
2.3采购范围: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包括收集诉讼材料、撰写诉讼文书、立案、出庭应诉(含一、二、再审),接受诉讼材料后及时对借款人进行电话催收、法院诉讼文书形成后至诉讼文书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前(申请强制执行前),对债务人进行电话催收等全流程诉讼代理工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撰写,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3服务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至少包含1名执业满5年的专职律师。(提供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②近3年未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提供承诺书);
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存在上述任意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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