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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嘉禾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南通嘉禾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9万元

项目名称 建立法律供应商采购库
采购单位 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公示时间 2025-12-31 17:17:26 项目预算 290000.0元

建立法律供应商采购库采购公告

十四、代理机构信息:

  • 一、采购人名称:

  • 南通嘉禾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二、项目名称:

  • 建立法律供应商采购库采购公告

  • 三、项目编号:

  • 320682-2025-12-0365

  • 四、预算金额:(元)

  • 290000.00

  • 五、采购方式: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通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4.投标人及其项目团队在近三年内,未受到财政、审计、司法、证监、银保监、行业自律协会等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行业惩戒。

  • 5.供应商在与南通市国资公司历史合作中,无重大违约或不良记录。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6.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 7.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 七、采购需求:

  • 为贯彻落实公司提质增效与精细化管理的战略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提升服务质效、防控合作风险,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现建立法律供应商采购库。

  •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 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6年1月2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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