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关于郑州宜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聘请律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关于郑州宜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聘请律师项目已经审批,招标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 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关于郑州宜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聘请律师项目
2.2招标范围: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选聘律所,代理本案的执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执行立案、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案外资产摸排基础、抵押物处置、执行回款、案件终本等全部执行环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代理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中标单位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执业资格,并正常通过年检,持有效执业许可证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提供执业许可证、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
3.2投标人能够提供稳定的律师团队,拟派团队人数不得少于4人(含4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有1名合伙人),团队成员近3年均年检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执业年限不足3年的,自执业以来算起),需提供拟派团队成员律师从业资格证及年审页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年检信息截图或最新的律所检查考核登记表等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持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执行类案件经验(提供案件代理合同的关键页:内容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或含日期的授权委托书等)。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律所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律所负责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详细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以来)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保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或提供满足该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第3.6.1项、第3.6.2项所涉及查询结果截图,若投标人未提供该项资料或提供截图模糊或提供资料有瑕疵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3.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8日17时3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