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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招标预算:67万元

2026年法律顾问和政务公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20QY25014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法律顾问和政务公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670,000.00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67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法律顾问和政务公开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法律顾问和政务公开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8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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