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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税务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 招标预算:12万元

丹东市税务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LNSY-20251222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税务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丹东市税务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税务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丹东市税务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比选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1.5 比选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1.6 参加政府购买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1月0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0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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