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代理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类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仲裁等)代理费实行减、优收费。批量诉讼代理的按照原合同继续执行。
(1)就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2)起草、修订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各项经济、服务等合同、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公告等文件。参与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大合同谈判,制定谈判法律方案。
(3)对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设立、合并或分立、收购、投资、租赁、资产转让、资产重组、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法权益。
(4)对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评估、法律意见。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需要,列席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会议,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5)对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能或已经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形,在发现后及时给予风险预警提示和解决、补救措施的建议。
(6)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要求,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建议书等。
(7)制定符合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需求的标准化合同范本。
(8)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授权,代理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非诉讼方式追索欠款、应付索赔、诉前和解等非诉业务。调查收集证据、查询其他单位资信情况、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9)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需要或授权,代理筹融资、资产证券化、投资、并购、资产收购等专项活动。
(10)代理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为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部劳动争议、民事调解提供法律帮助。
(11)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6服务数量:本项目聘用1家律师事务所。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律师团队须有3名以上律师,至少一名主任律师,主任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需至少指派一名团队律师与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接相关工作。因工作需要律师到场的,律师应随时到位。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不满意的,可以随时要求更换(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查询后将以上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
3.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相关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上传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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