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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木镇政府关于枫木镇农场历史遗留问题非诉法律服务单位的公告

  • 招标单位:屯昌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枫木镇政府关于枫木镇农场历史遗留问题非诉法律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屯昌县枫木镇农场历史遗留问题非诉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为甲方拟处理其下辖单位屯昌县枫木镇农场的历史遗留问题全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其中包括:就专项法律服务事宜依法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解答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应甲方要求参与相关梳理研究工作和会议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对于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评选办法:

(一)中标价:以开展工作收取实际金额进行报价。

(二)评选办法:取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若出现同等接近标基准价的以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五、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到场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4.提交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并盛封);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2614日2026110日,逾期送达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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