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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数智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专项法律服务询价采购的函

  • 招标单位:河池市数智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4万元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询价采购的函 各意向单位:
  我公司拟与上海纳兰共源实业有限公司、广西聚才乾堂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针对上海纳兰共源实业有限公司、广西聚才乾堂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及专项法律服务,现就本次服务费用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项法律服务目标单位简介
  (一)单位名称:上海纳兰共源实业有限公司
  目标单位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1301号3幢1层
  注册资本: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目标单位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居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舞台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单位名称: 广西聚才乾堂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单位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月山路(原城西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目标单位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专项法律服务询价范围
  (一)对目标单位开展全面、审慎的法律尽职调查,尽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尽调、现场尽调,并出具书面版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电子版各2份。
  (二)对成立合资公司涉及的材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议、公司章程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申报要求出具书面专项法律意见书及电子版各2份。针对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为委托方提供必要的解读服务,解答委托方就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的疑问。
  (三)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工作计划,拟于2026年1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及法律意见书(初稿),正式稿出具时间待定。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符合专项法律服务工作要求。
  (二)律师事务所不得存在因执业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形;因不适当履职、曾(正)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或已被处罚的律师事务所禁止参加本次专项法律服务控制价报价。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否决。
  四、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应按询价范围分别报价,报价分为含税价、不含税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意向单位报价应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技术服务费、交通、差旅、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回函需加盖律所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控制价及报价方式
  本次采购除税控制价为小写人民币:471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柒仟壹佰元整。不含税报价小于除税控制价(含)为有效报价。
  (一)请各意向单位于2026年1月4日17:30(北京时间)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函,逾期未收到回函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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