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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8万元

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三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日常业务或经营管理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合同事务服务、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比选控制价为 80000元/年(含税),240000元/3年 ,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3年,合同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时,如履约评价等级为优,可续签,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其他: /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均可),为分支机构的,应取得其总所授权;

3.1.2 须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2024年度经司法局考核合格;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8万元及以上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主要人员配备要求:服务团队律师不少于3名,均须持有A类律师执业证,均须为本单位人员。其中,1名为本项目团队负责人,须持有A类律师执业证10年及以上且为比选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余律师至少1名须持有A类 律师执业证5年及以上。(团队负责人需提供任命书或律所盖章的文件证明其为律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未标注类别的视为A类律师执业证);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2.2拟派团队不得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同一团队(同一团队是指团队负责人或三人及以上团队成员相同的律师团队)。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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