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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运(辽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招运(辽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招运(辽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257546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类型: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2-30 10:00:00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招运(辽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257546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2.1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为保证采购人经营合法合规,防范采购人经营风险、合规风险,预防法律纠纷,现拟采购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采购人及下属公司提供全面、优质的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其他内容详见第五章。

2.2服务期限:1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为准。

2.4其他说明:前述服务期限届满,采购人如需向供应商继续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采购人对供应商年度评价合格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诚信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其他信誉及诚信要求:近三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主管部门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或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拖欠工资的情况,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4.1.2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1.3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是经相关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相关证明】②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件】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5-12-31 10: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6-01-04 14: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1-06 14:0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6-01-06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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