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
法律委托服务院内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制度规定,我院拟进行法律委托服务院内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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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相关要求 |
总预算(万元) |
使用院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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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委托服务 |
1 |
提供法律委托服务 |
2 |
中医医院 |
二、询价要求
(一)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提供同类项目近三年宁波市内二甲以上医院合同依据(合同复印件加盖红章)。
(三)法律委托服务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系在宁波合法成立3年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如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年检期内,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组成: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以上资料需档案袋密封,招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要求所需的文件,项目介绍,提供相同项目宁波市内在合作的合同依据等。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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