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泰华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风险代理律师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长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泰华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风险代理律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 标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长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泰华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风险代理律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GZX/2025/255009999024
2.采购内容:关于新泰华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风险代理律师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服务范围:代为办理新泰华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事务,直至涉案贷款全部收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5年经营活动中,律师事务所和执业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未曾与相关单位发生过法律纠纷,且其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聘任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其他利害关系。
4.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 https://credit.shandong.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三家网站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备注: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格、资信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审查、要求补充及做出相应决定的权力。
四、投标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可按照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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