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246001
预算金额(元):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法律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响应时提交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所和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提供《资格声明函》)
6.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提供《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磋商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核对为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12.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磋商文件。
1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方式: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一在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一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一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一点击“搜索”;案由为“刑事案由一贪污贿赂→单位行贿”一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提供上述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6日,08: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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