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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招标预算:46万元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土地出让金追缴律师代理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泽瑞:2025-QJ-120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土地出让金追缴律师代理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28万元,招标人为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曲靖伟光汇通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曲靖汇通康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御邦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追缴律师代理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土地出让金追缴律师代理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土地出让金追缴律师代理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并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若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授权书中须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2)项目班组成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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