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改集团及所属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城改集团及所属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城改集团及所属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TFWZ0018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城改集团及所属公司所在地
2.5 招标项目规模:详见委托人要求
2.6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包括年度法律顾问费和案件代理费)
2.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合同签订后,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履约服务质量良好,在法律顾问费不变,案件代理收费标准不变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2.9招标范围:为招标人及所有所属公司(合肥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合肥顺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除外)提供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接受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代理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整理案卷、分析案例,提出改进法律工作的建议;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成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详见委托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中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扫描);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国有企业年度法律顾问;
3.3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为本项目投入的团队人员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证明);
3.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00:00至2024年01月08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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