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二次)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2.预算金额:14万元。
3.最高限价:14万元(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运营及风险防控等工作需要,需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6.质量要求: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近1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和律师执业证书,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并且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律师具体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 月22日18:00时,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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