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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安阳家园一期火灾案加固费用追偿法律诉讼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6万元

安阳家园一期火灾案加固费用追偿法律诉讼服务项目询价函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家园一期火灾案加固费用追偿法律诉讼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安阳家园一期火灾案加固费用追偿法律诉讼服务

1.4服务内容:受托方应当勤勉尽职,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及时办理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交诉讼策略分析报告;

2、办理应诉、调查取证、出庭等事宜;

3、解答与代理案件有关的咨询;

4、拟定、审查、修改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法律文书(含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5、及时提交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结案报告;

6、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务。;合法合规履行诉讼相关程序,及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范围中的相关内容,全面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并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起诉

二、 资格及人员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应具备经相关部门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

2.3近两年内服务团队成员承办过建设工程类胜诉案件不少于五件。(需提供判决书复印件,判决书日期需在2021年11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

2.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三、评标办法及上限价

3.1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

3.2服务费上限价: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投标文件组成

4.1 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三)、投标承诺函(附件四)及报价清单

五、付款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提供每个案件/阶段的法律服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案件/阶段相应的律师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 12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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