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拟采取经公告询价后直接采购方式选择2024年度仓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2家,年度总服务费不超过40万元。现就本次采购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询价,敬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业绩的主体报名参与,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投递(地址附后)。
三、供应商资质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三)供应商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须提供律师团队成员名单),具体为:
1.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负责人,执业年限应在20年(含)以上(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2.团队成员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律师执业年限,代理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律师执业证书、委托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
3.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担任过县(市区)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须提供法律顾问合同等证明材料);
4.团队成员执业期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过处罚或处分(供应商须对本项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服务内容:
2024年1月-12月,供应商需协助仓山区司法局办理仓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仓山区司法局开展行政复议及复议后行政应诉工作。
五、控制价:
每个行政复议案件服务费控制价为1800元,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案件服务费控制价为一审每件5000元,二审、再审、检察监督每件3000元,价格如超过此控制价则无效。
六、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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