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开展2024年宝安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宝安区司法局就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协助开展2024年宝安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特别是主办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连续两年担任市、区级政府法律顾问或从事过行政复议、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工作,熟悉应急管理领域等政府法律事务;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聘,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二、服务内容
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调查取证;收集与应急管理类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等参考资料;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草拟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文书;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开展调查、记录听证内容等工作。
三、服务方式
(一)承办律所应以本所(含总部)的整体力量为依托,为我局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二)承办律所应指派一名主办律师带队组成固定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应熟悉政府法律业务,并指派其中1名团队成员(需自行配备国产麒麟系统工作电脑)专门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提供行政复议辅助工作。
(三)我局要求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到我局参与相关事务的,主办律师应当依时参加。
四、服务费用
协助开展2024年宝安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5.7万元(含税),服务期为八个月。
五、提交材料
请有意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18:00点)前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选聘资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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