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国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国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SJ202312047
2.3采购内容: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4服务期:合同签订起1年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预算:8万元
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70%,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30%,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顾问律师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法律顾问服务期间须每月至少个4工作日指派不少于1名执业律师到采购方办公场所现场坐班提供法律服务,每年针对采购方提供不少于2次法律专项培训(提供承诺书)。
3.4 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存在失信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响应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响应登记获取询比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16时30分至2023年12月1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