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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标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标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FJG-ZC-2023-228

2.项目名称:标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1个包,确定一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标的专项法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市成华区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网站(www.cddfgy.com/)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年度检验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保密,如有因导致泄密事件,采购人追究法律责任。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用网络报名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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