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烽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服务询比采购文件
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烽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烽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服务;
1.2 采购项目编号:ZCXB20231125
1.3 采购人: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 4 采购代理机构: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括:山西烽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主张工程款及利息。需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保障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2. 2 采购范围: ( 1)接受委托查阅案卷资料;(2)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诉讼方案;(3)指派代理律师出庭应诉;(4)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解、和解;(5)发表、提交代理意见;(6)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参加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活动。
2. 3 服务期限:至案件终结止,包括以判决、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2. 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5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1.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近三年为不少于 3家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
3.1.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3.1.7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需显示所属日期,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新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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