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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城投资控股集团2024年-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招标

  • 招标单位:合肥东部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5万元

 一、项目概况

合肥东部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案件代理以及重大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征集,主要负责合肥东部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不包含产投公司、乡投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对外投融资协议、工程管理相关协议、资产管理相关协议、借款担保协议、人事劳动协议、公司及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代理与公司相关诉讼仲裁案件;负责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需求与法院、仲裁委、律所等进行沟通;负责开展并完成公司指派的相关涉法工作;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提供不限于上述服务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服务时间为工作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根据公司需要进行加班,加班费不再另行支付)。

二、服务范围

(一)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解答公司及其工作部门咨询的各类法律问题,依法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出具书面意见;

2.协助公司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招标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根据公司及其工作部门的要求,派出能力相符的律师参加业务工作或者重大项目合作有关的会议、商务谈判,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等,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4.根据公司及其工作部门要求,就其业务进行过程中所咨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须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其他相关文书;

5.为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应公司要求出具书面分析报告,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6.根据公司需求,就公司收到的协助执行(强制执行)、律师函等材料与法院、仲裁委、律所等进行沟通及异议代拟、发布回函等;

7.协助公司各工作部门归纳梳理部门内潜在纠纷事项,对公司各工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合法权益;

8.及时提供资本市场有关的最新法律动向,进行资本运作风险管控和法律风险提示;

9.定期(每季度)向公司推送与其业务有关的国家最新出台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指引;

10.对公司内部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每年为公司开展不少于1-2次法律知识培训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内容由公司决定;

11.协助处理肥东县政府、县各部门交由公司办理的各项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1.接受公司委托,代理涉诉案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代拟各类法律文书;代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代为起诉或者反诉,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申请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调查、收集证据,出庭参加诉讼,并出具书面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事务;法律规定或者案件需要应当由律师办理的其他工作),代理范围包括仲裁全过程、一审、二审(如有)、执行(如有);

2.就公司投资、合作项目的实施背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作方、投资方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资产负债结构、资金来源情况、资信情况、涉讼情况、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调报告;

3、根据公司需求就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及项目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全程跟进(日常事项咨询不在此列);

4、根据公司安排,及时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日常事项咨询不在此列)。

备注:以上专项服务内容不包含东投集团融资专项法律服务。

三、项目控制(预算)金额:常年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专项(含非诉讼和诉讼)费用一事一议。

四、服务限期: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原则上采取“1+2”模式,即合同签订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对试用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合同续签两年。

五、参审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参审单位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二)合格参审单位特定条件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进入安徽省国资委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合肥注册成立3年以上,并在合肥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执业律师数量、素质在行业内具有领先规模,其中: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20人以上;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职业道德;

4、三年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5、三年内没有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征集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1213日至2024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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